我寫的文章,我擁有著作權,請不要任意抄錄,然後當作是自己的心得。
話說兩天前,我收到這麼一封信:
不好意思,你有一篇人體展的文章,我有複製其中一段,不知道可不可以! 因為我現在在做備審資料當中,需要人體展的心得,看到你其中那段寫的很棒,所以就複製!如果不行,再告訴我,謝謝你!
我回信:
謝謝你寫信來告訴我這件事。
如果你複製之後,有表示這是節錄自安吉說這個網站的文章,那是可以的。
如果你把我的觀後感想複製去當作你自己的心得,那是不可以的。
謝謝!
安吉
然後得到回信:
我想你是誤會了!因為我是複製一小段,要不我傳給你看看。up
我想我沒有誤會,我指的就是,「複製而沒有註明出處,這是不行的。」
所以我再次回信:
恩,好壓。麻煩你了。
這位同學也很快的回信了,他寄來一個DOC檔。內容如下:
人體展心得
(…前四段略…)
本來以為,這個展覽的目的,會是以強調人體的微妙,以及感恩大體捐贈的仁人志士為主。不過看完展覽,我的感覺是,好像主要是為了展示這個『人體細胞塑化』的技術,可以為人體解剖帶來多大的進步,達成了多大的突破 ;間接的讓我更珍惜自己的健康,也讓我了解更多的知識,更加體會了母親在生產時的艱辛,希望這個人體展,可以帶給人們更進一步的了解自己身體構造,能看見人體的奧妙。
感覺相當困惑的我,把自己的那一篇文章打開,發現,上文橘色底線字體的部分,很明白的,是複製了我的文章。
所以我又回了信給他:
你好,我看過你寄來的文章了。
因為你在引用我的句子的前後文裡都沒有提到,這是擷取自我的網站裡的,我寫的文章。
所以如果可以的話,請你不要這樣把我寫的文字,貼在你的個人著作裡好嗎?
這位同學也回信:
這個我是不會貼在網路上,因為我即將要推甄,需寫心得,因為我引用你的文章是因為我所欠缺的!而這個並不會放在網路上。我也不會貼在個人著作裡。如果不行我會在改的!
我的回信:
XX同學
我這麼說好了
其實你要是不來問我,我也不會知道我的文章被你複製了一段去。但既然你來問了我,可不可以這麼做,我就得告訴你,其實你這麼做是不對的。
不管你要怎麼使用,從我的文章裡複製下來的這一小段話,放在推甄的報告裡,放上網,公開或不公開,只要那兩段話不是你寫的,他就不屬於你。
我把我的文章放上網路,我允許我的文字在合理的範圍內被合理的使用,但是著作權絕對還是屬於我個人的。
所謂的「引用」,是要註明來源的。你的報告裡並沒有註明引用的來源,也就是我的網站。所以,原諒我要把話講的這麼白,這樣的複製貼上看起來比較接近抄襲。
謝謝你特地寫信來問我的誠意。
如果你的推甄心得的表現方式還是如你之前所傳給我看的相同的話,那麼我的回覆也還是一樣:我不接受你複製我的文章。
這位同學的回信:
Sorry 那我會在修改,不會跟你的相同,也不會引用你的片段。但因為你是作者,我就有必要告訴你這件事!因為這是尊重,但既然是這樣的話,那我再加新我的心得,不會跟你有雷同的!造成你的困擾,sorry!
我想他還是沒弄懂我的意思。或者說,我沒向他解釋清楚。
但既然他已經說,不會跟我的文章相同,也不引用我的片段(那就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囉?),我也就此打住。寫了封信給他,順便請問他,這些來往的信件可否公開。
XX同學謝謝你。
另外想請問,我們來來往往的這一串信件,你是否同意我發表在我自己的網站上?
當然我會把EMAIL ADDRESS消掉。我想藉此來討論一些引用跟著作權的ISSUE。
這位同學的回信是:
如果你能發表,讓大家知道也不錯,因為現在的人沒有像以前有那麼公 德心,文章複製也不知道!這種人是漫多的!能藉此讓大家知道,也算是一件公德事,也希望大家不要向我依樣!但是其碼我是會尊重作者的!
那你也不要把XX加進去,可以消掉,還有一件事,希望你發表完能跟我說一聲,或是寄個e-mail通知我,我想看到文章!
至此,整個信件串結束。(當然我還是有再回他一封信說,OK啦,但這裡就不引了)
我想先檢討自己的部分:
我可能沒把自己的想法對XX同學解釋的很清楚。
DDT說,我的句子太長了(又沒斷句?),不夠言簡意賅。
他建議我,應該這麼說:
不管被複製的內容是拿去網站發表,放入推甄報告,或者當做是個人著作,都要在文章裡註明是哪裡引用的。
意思是說,只要沒看到"安吉說angie said網站"的字出現在你的文章裡,基本上這就是一種抄襲,跟有沒有在前後文加一些字也無關。
(備註:這是DDT讓我引用的,「沒有著作權!」,他說)
雖然我一直有在來往的信件裡強調,「把我的文章拿去當作你自己寫的心得,不可以!」但好像還是強調的不夠,或者是不夠清楚。
然後,我要幫這位同學寫信來問我「可不可以」的行為拍拍手。
雖然,他誤以為,只要「不公開,不上網,也不是放在個人著作裡」,「只是因為推甄需要心得報告」,就可以撇開著作權不論。
阿妮幫我推測,會不會是,老師叫同學上網找資料,也教導了同學「用別人的資料要告訴別人」,所以他就很聽話的來「告訴」了我。
(老師阿,多教一點關於著作權的概念吧~)
剛好今天看到一則網摘,來源是智慧財產局,關於著作權的Q&A:
裡面有說到引用及抄襲的分別。
這年頭,連教授都會抄襲別人的文章當作自己的論文發表了,如何要求學生有著作權的觀念…..不過還是要為這位學生的態度拍拍手啦, 經過這次的經驗, 他大概就會很清楚的理解–何謂著作權了
姮蓉
2006/06/15 at 19:36
其實不管交報告或者發表論文,都是要在最後註明參考文獻的,以文字來說,如果超過幾個字以上跟人家的文章一模一樣,這樣就開始有爭議了。
不過,告知作者你有「引用」他的文章,這樣的精神是很好的呢。
DDT
2006/06/15 at 23:24
我覺得他的問題應該著作權事小,而是報告應該自己寫吧!如果是寫一篇心得,從頭到尾都不該去看別人怎樣寫的才是呀!又何況是抄。
這是兩件事情不可混為一談ㄅㄟ。
(年紀大的我比較嚴格)
阿妮奇
2006/06/16 at 01:09
我也同意。
既然說是心得,怎麼可以把別人(就是我)的觀後感複製去貼在自己的報告裡,當作自己的心得哩…
(我又不斷句了)
angie
2006/06/16 at 08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