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子和大福挺愛釣魚。
偶有斬獲,大福會希望帶回家來由我殺魚然後做給他吃。
無奈這件事已經超出我的能力範圍。
除了釣魚是這一兩年來的新興趣,大福本來就很愛吃魚。
但即使不是他們親手釣回來的活魚,市場買回來的我也沒辦法。
拒絕了大福多次之後,外子終於決定挺身而出,帶著大福一肩擔下殺魚及烹調這個任務。
(應該是大福在旁邊跳著吵鬧:我要殺魚我要殺魚,這樣吧?)
週末在costco買了一盒香魚,外子跟大福兩人合力,剖開魚腹,挖出內臟,在烤箱裡烤到熟,當做我們週末在家的午餐。
外子很驚訝,雖然是大福第一次自己動手,但清理魚肚的手腳非常乾淨俐落。
從此大福在家裡就有了一份負責殺魚的工作。
大福說:「不過要有大人幫忙喔,要幫我把魚肚子剖開。」
外子:「馬麻那把新的刀子不錯,很好用。」
我:「你真的把手伸進魚肚子裡去掏阿?不會被魚骨頭刺到?」
大福(得意大笑):「才不會哩!魚骨頭都在肉裡阿!」
我:「喔…」
然後外子昨天跟我說,他跟大福有一段對話,關於,我們退休後要去住澎湖,然後大福要帶著他的家人來澎湖玩,住我們家,然後去堤防釣魚,回來之後要我們煮魚給他吃的計劃(想好遠阿)。
外子:「可是馬麻不敢殺魚。還是你跟我來殺魚好了?還是你老婆來殺魚好了?」
大福:「對!我老婆負責殺魚還要煎魚給我吃…」
外子提醒:「那你要找一個敢殺魚的女朋友才行…」
大福:「對…咦?何必?!我自己敢殺魚就好了阿!」(挺胸驕傲狀)
聽到自己九歲的兒子隨口說出「我老婆」這三個字,心裡的激盪真的難以形容阿…
頁首的照片,是八月份去澎湖玩時,得到山水沙灘捕魚阿伯贈送的活鯖魚一尾,捧回來由民宿老闆娘乾煎了給他吃當早餐。







2010/08/30 at 14:37
香魚是不用殺的,也不用去鱗。直接烤….
2010/08/30 at 14:42
有人有堅持.我們就照辦瞜!
2010/08/30 at 14:43
大福因為不想吃魚內臟說會苦,所以特地要求要清掉。
之前我們烤也都沒清,我爸媽說苦苦的才是吃香魚的風味。
不過小子可不管那麼多。
2010/08/30 at 14:41
正確對話是:
外子:「可是馬麻不敢殺魚。還是你跟我來殺魚好了?」
大福:「可以叫我老婆負責殺魚還有煎魚給我們吃…」
2010/08/30 at 14:42
所以「我老婆」是他主動說出來的哈?
我當時已經笑到記不得了…
2010/08/30 at 14:51
(再試一次。剛沒成功?)
這話的意思很像是 「你老婆不會殺魚,那叫我老婆殺好了。」
兩個男人的對話。